今年,離婚冷靜期制度已經施行小3個月了。
首先不得不承認一個事實,離婚確實變難了。
以往協議離婚,夫妻去民政局辦理離婚手續,到場簽字,半小時搞定。
(資料圖片僅供參考)
但今年辦理協議離婚,民政局收到離婚申請后,會讓你們先冷靜30天,這期間被稱為“冷靜期”。
“冷靜期”30天一過,你們要同時去民政局領取離婚證,這期間被稱為“領證期”,同樣是30天。
簡言之,協議離婚最長可達60天,而且期間只要有一方反悔、不去領取離婚證,這婚就離不成,再想離婚,就得重新走程序。
有些身處冷靜期的朋友說,哎,根本冷靜不下來,要擔心的事可太多了。對方轉移財產怎么辦?這期間我被家暴怎么辦?況且我們早就過夠了,多等一分鐘都是煎熬!
離婚冷靜期這么麻煩,2021年如何繞開離婚冷靜期,實現快速離婚的目的呢?
告訴大家一個妙方——調解。
很多人都不知道這點,通過法院調解的方式,同樣能達到快速離婚的目的,最快的甚至用不上1個月!
法院調解的程序該怎么走呢?
首先,我們知道離婚冷靜期是針對協議離婚而言的,訴訟離婚不受這一限制。
而且根據法律規定,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果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的,應當準予離婚。
就是說,你去法院起訴離婚,法院會先收下你的案子,但不會馬上轉到審理程序。
法院會安排專職的調解員進行調解,調解期一般在一個月左右。
法院調解后,一般會出現三種結果:
(一)若調解后你們和好,不需要出具文書,法院立案按當事人撤訴方式處理。
(二)若調解成功,不用轉入審理程序,人民法院會制作離婚調解書,調解書送達后,即發生法律效力,婚姻關系自此解除。
(三)若調解不成功,立案進入訴訟程序。
這個制度的優勢就在于耗時短、效率高,如果男女雙方私下已經對離婚協議達成一致意見,同樣可以走法院調解程序,人民法院會根據你們的離婚協議制作離婚調解書。
生效的離婚調解書,無須再到婚姻登記部門辦理離婚證,二者的法律效力是同等的。
在實踐中,確實有很多當事人在律師的協助下,成功通過調解程序解決了離婚問題。
當然這種快速解決離婚糾紛的方式,要根據你的具體情況來適用,有不懂的地方可以和我聊聊。
關鍵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