程序員午休時健身猝死算工傷嗎律師怎么說?
劉涵在圖靈公司擔任軟件開發(fā)工程師。某日,劉涵在一上午的忙碌工作后來到公司附近的健身房健身,下午一點左右結束健身后在更衣室倒地不醒。半小時后,劉涵被抬上救護車,當時心電圖已顯示“心室停搏”。當日下午三點半左右,劉涵被醫(yī)院宣布搶救無效死亡。
事發(fā)后,圖靈公司向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簡稱“人社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人社局作出了不予認定工傷決定。圖靈公司訴至海淀法院,要求撤銷人社局作出的不予認定工傷決定。
人社局辯稱,劉涵在非工作的午休時間前往距離單位一公里的健身房健身,超出工作時間和工作崗位。其健身時已脫離工作狀態(tài),屬于主觀支配的個人行為,且死亡地點為健身房內,并非工作地點。因此,人社局對劉涵所受傷害不能認定為工傷或“視同工傷”,請求法院維持其作出的不予認定工傷決定。
法院查明,圖靈公司與案涉健身房簽有《合作協(xié)議》,約定健身房提供健身場地作為圖靈公司場地的延伸,供圖靈公司職工用以專門健身。圖靈公司《職工手冊》載明,公司特色福利為“因公司工作的特殊性,公司將健身時間確定為工作時間”“職工按照單位指定地方進行健身運動的時間計入八小時工作時間”,健身管理制度為“如用中午時間進行健身的,可不用領導批準,自行進行,在兩個小時內為合理時間”。
法院認為,事發(fā)當天劉涵的健身時間符合公司對于工作時間的規(guī)定,受公司管理和支配,應當認定事發(fā)時屬于工作時間。根據(jù)《職工手冊》,劉涵前往指定的地點健身的行為應視為與工作有關,可以認定事發(fā)時系在與工作地點相關的合理區(qū)域內,屬于在工作崗位狀態(tài)。劉涵的情形屬于我國工傷保險條例第十五條第一款第一項規(guī)定的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崗位上突發(fā)疾病死亡的情形。
最終,法院判決撤銷被告人社局作出的不予認定工傷決定書,責令被告于判決生效后的法定期限內對原告圖靈公司提出的工傷認定申請重新作出處理。
工地宿舍睡覺猝死算工傷嗎?
在宿舍猝死不屬于工傷。根據(jù)國家相關規(guī)定,如果員工是在正常上班時間發(fā)病或者是加班時間發(fā)病,那么就可以進行工傷賠償或者工傷死亡賠償。一般來說員工在宿舍的時候已經(jīng)是下班,并且是在休息時間,宿舍只是用人單位提供給員工居住的地方,并不代表員工在宿舍里面進行工作。
提出工傷認定申請應當提交哪些材料
1、工傷認定申請表;
2、與用人單位存在勞動關系包括事實勞動關系的證明材料;
3、醫(yī)療診斷證明或者職業(yè)病診斷證明書或者職業(yè)病診斷鑒定書。
【法律依據(jù)】
:《工傷保險條例》 第十四條
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認定為工傷:
(一)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傷害的;
(二)工作時間前后在工作場所內,從事與工作有關的預備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傷害的;
(三)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履行工作職責受到暴力等意外傷害的;
(四)患職業(yè)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間,由于工作原因受到傷害或者發(fā)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責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軌道交通、客運輪渡、火車事故傷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規(guī)規(guī)定應當認定為工傷的其他情形。
關鍵詞: 程序員午休時健身猝死算工傷嗎 圖靈公司軟件開發(fā)工程師 工傷保險條例第十五條第一款 心室停搏 提出工傷認定申請應當提交哪些材料 工地宿舍睡覺猝死算工傷嗎 在宿舍猝死屬于工傷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