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后妃等級
(資料圖片)
太宗初始,定“一后四妃”的后宮制度,除立有皇后外,還有分局關睢、麟趾、衍慶、永福四宮的嬪妃;世祖入關后,完善后宮制度,皇后居中宮坤寧宮,設東六宮:景仁宮,承乾宮,鍾粹宮,延禧宮,永和宮,景陽宮;西六宮:永壽宮,翊坤宮,儲秀宮,啟祥宮,長春宮,咸福宮;合稱“東西十二宮”,后妃亦按等級分為
中宮皇后【母儀天下掌鳳璽】
皇貴妃:【按封字一字、二字、三字遞增】
貴妃:【按封字一字、二字、三字遞增】
妃:【按封字一字、二字、三字遞增】
嬪 貴人 常在 答應
在同等級的妃嬪中,兩字封號的妃嬪要稍高于一字封號的妃嬪,同理,三字封號高于二字封號
二、后妃禮儀
自妃位以上可為一宮主位,居于東西十二宮正殿中,管束一宮嬪妃,有升降宮內嬪妃的權利(若不是小吧的主位,請與吧主商量后頒旨)
若一宮尚無主位時,便由宮中位分最高者暫管宮內事務
后宮嬪妃每日上線需至太后、太妃、皇帝、皇后與所居宮中主位娘娘處請安,其他高位處可視情況而定,
嬪妃若是犯了小錯,可在自己宮中禁足,不得侍寢,禁足天數由主位妃嬪決定,但不可因一己之私而將人禁足,不管是陷害還是確實犯錯,要有確實的證據。
三、后妃的自稱與她稱
嬪以上可稱娘娘,或主子,對上自稱臣妾,對下自稱我、妃位以上居主位者可自稱本宮,
貴人以下稱呼職位即可,如X貴人,或X常在等,對上自稱奴婢、XX氏,對下自稱我
四、秀女選秀
凡滿族八旗人家年滿十三歲至十六歲的女子,必須參加每三年一次的皇帝選秀女,選中者,留在宮里隨侍皇帝成為妃嬪,或被賜給皇室子孫做福晉未經參加選秀女者,不得嫁人。
選秀由戶部奏報皇帝,奉旨允準后,立即行文八旗都統衙門,由八旗的各級基層長官逐層將適齡女子花名冊呈報上來,到八旗都統衙門匯總,最后由戶部上報皇帝,皇帝決定選閱日期。因為有病、殘疾、相貌丑陋而確實不能入選者,也必須經過逐層具保,申明理由,由都統咨行戶部,戶部奏明皇帝,獲得允準后才能免去應選的義務,聽其自行婚嫁。
各旗選送的秀女,要用騾車提前送至午門外。審核完畢后進入宮門、經初試、殿試、皆過者方可留牌冊封
II、宮女篇
宮女者、需年滿二十五歲才可出宮??捎芍髯幼孕姓{配,少數受到皇上寵信者,可封答應或常在。
宮女亦按等級分為:
管事嬤嬤
管事姑姑
姑姑
管事宮女
宮女
后妃的個數以及配備宮女的個數受等級位分的嚴格限制:
皇后 (正室) X 1 (可分宮女10人)
皇貴妃 (大姨太) X 1 (可分宮女 8人)
貴妃 (二姨太) X 2 (可分宮女 8人)
妃 (三姨太) X 4 (可分宮女 6人)
嬪 (四姨太) X 6 (可分宮女 6人)
貴人 (五姨太) X 不限 (可分宮女 4人)
常在 (六姨太) X 不限 (可分宮女 3人)
答應 (七姨太) X 不限 (可分宮女 2人)
宮女 (丫環) X 應少過二千人
給皇上看上的宮女可以由答應、常在一步步升上去。
居住方面,嬪以上分居東西十二宮,各有專房,貴人以下則住在一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