棗莊住房公積金貸款需要什么材料:
一、借款人、配偶的居民身份證、戶口本或其他有效身份、關系證明和居留證明的原件及復印件;
二、為其父母或子女購房等情況,要提供有效證件或戶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直系親屬關系證明原件及復印件;
三、在本市真實、合法購買、建造、翻建、回遷自住住房合同或其他有效證件的原件及復印件:
1、購買經濟適用住房、普通商品住房、商品住房,提供經房地產行政主管部門備案的《商品房買賣合同》或其他證明文件及購房預付款收據或全額發(fā)票的原件和復印件。
2、購買二手住房,提供經房產交易主管部門核準的買賣契約、稅務部門出具的稅費發(fā)票、房產證的原件及復印件。
購買二手住房,在辦理過戶手續(xù)前申請貸款的,需經擔保公司擔保,提交擔保證明文件。
3、購買回遷自住住房,提供經建設主管部門核準的回遷協(xié)議、結算清單、補繳差價房款憑證的原件及復印件。
4、建造、翻建自住住房的,應提供城市規(guī)劃行政主管部門批準的《建設工程規(guī)劃許可證》、《建設工程竣工規(guī)劃驗收合格證》、與施工單位簽訂的建筑工程施工合同、工程決算和付款發(fā)票原件和復印件,翻建住房還應提供原房屋產權證的原件和復印件。
5、在農村購買、建造自住住房應提供村(居)民委員會、鄉(xiāng)(鎮(zhèn))、街道辦事處規(guī)劃部門或上級主管部門批準的《鄉(xiāng)村建設規(guī)劃許可證》、《建設工程規(guī)劃許可證》和交納土地使用費付款證明的原件和復印件。
6、大修住房的,應提供房屋產權證、建設主管部門提供的危房鑒定書、與施工單位簽訂的建筑工程施工合同、工程決算書、付款發(fā)票的原件及復印件。
7、職工在我市購買自住住房,且已在中心受委托銀行辦理個人住房按揭貸款,在結清貸款1個月內可申請個人住房公積金轉貸業(yè)務,需提供原《商品房買賣合同》、商業(yè)銀行的《借款保證合同》、結清貸款憑證的原件和復印件。
8、借款人在異地繳存住房公積金在本市境內購房的,需提供住房公積金繳存證明、近12個月的繳存流水及余額、繳存地無住房公積金貸款證明等資料。
四、有效的擔保、保證材料;
五、借款人、配偶收入證明以及中心要求提供的其他文件或材料。借款人配偶從事個體經營的,提供近3個月的納稅證明。
棗莊住房公積金貸款期限:
貸款年限為1-30年。貸款具體年限根據借款人和配偶的收入、年齡確定。應同時符合下列條件:
1、借款人月還款額不低于借款人、配偶月收入合計的30%,不高于借款人、配偶月收入合計的70%。根據借款人及其配偶的收入情況,合理確定差別化還款額度;
2、貸款年限最長不得超過借款人的法定退休年齡向后延長5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