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融資融券制度是怎樣的
證券公司向投資者出借資金供其買入證券,或出借證券供其賣出的經營活動。投資者向證券公司借入資金買入證券、借入證券賣出的交易活動,則稱為融資融券交易,又稱信用交易。簡單說,融資是借錢買股票,股票漲了,賺的錢歸自己,股票跌了,賠的錢也要自己承擔賠償。而融券是從別人手里賣股票,股票跌了,賺的錢歸自己,股票漲了,自己要賠錢給原股票持有者。
二、融資融券風險有哪些
1、杠桿交易風險。融資融券交易具有杠桿交易特點,投資者在從事融資融券交易時,如同普通交易一樣,要面臨判斷失誤、遭受虧損的風險。由于融資融券交易在投資者自有投資規(guī)模上提供了一定比例的交易杠桿,虧損將進一步放大。
2、強制平倉風險。投資者與證券公司間除了普通交易的委托買賣關系外,還存在著較為復雜的債權債務關系,以及由于債權債務產生的擔保關系。
證券公司為保護自身債權,對投資者信用賬戶的資產負債情況實時監(jiān)控,在一定條件下可以對投資者擔保資產執(zhí)行強制平倉。
3、監(jiān)管風險。監(jiān)管部門和證券公司在融資融券交易出現異常、或市場出現系統(tǒng)性風險時,都將對融資融券交易采取監(jiān)管措施,以維護市場平穩(wěn)運行,甚至可能暫停融資融券交易。
這些監(jiān)管措施將對從事融資融券交易的投資者產生影響,投資者應留意監(jiān)管措施可能造成的潛在損失,密切關注市場狀況、提前預防。
4、其他風險。投資者在參與融資融券交易前,應認真學習融資融券相關法律法規(guī)、掌握融資融券業(yè)務規(guī)則,閱讀并理解證券公司融資融券合同和風險揭示條款,充分評估自身的風險承受能力、做好財務安排,合理規(guī)避各類風險。
三、融資融券標的股票如何確定
《細則》明確規(guī)定,若標的證券為股票,應當符合以下一些條件:
(1)在交易所上市滿三個月;
(2)融資買入標的股票的流通股本不少于1億股或流通市值不低于5億元,融券賣出標的股票的流通股本不少于2億股或流通市值不低于8億元;
(3)股東人數不少于4000人;
(4)股票發(fā)行公司已完成股權分置改革;
(5)股票交易未被交易所實行特別處理等;
(6)在過去3個月內沒有出現下列情況之一:日均換手率低于基準指數日均換手率20%;日均漲跌幅平均值與基準指數漲跌幅平均值的偏離值超過4%;波動幅度達到基準指數波動幅度的5倍以上。
(7)證券交易所認定的其他條件。
另外,作為充抵保證金的有價證券,上證180指數和深證100指數成分股折算率最高可達70%,而其他股票折算率最高只有6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