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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甘肅省自然村(組)通硬化路建設管理辦法》(簡稱《辦法》)印發,提出建立全省項目庫,實行動態管理,每年依據村莊規劃及建設完成里程銷號管理,加快推進具備條件的自然村(組)通硬化路建設,在農村地區建成“廣覆蓋、深通達、提品質”的交通網絡。
甘肅將對4類情況優先納入項目庫管理,包括戶數較大且常住人口較多、產業發展較好,涉及鄉村建設行動,與上級路網便捷有效相連、與村內道路串聯成網,以及納入村莊規劃且已完成村莊規劃的自然村(組)。根據《辦法》,自然村(組)道路建設實行省級指導、市州統籌、縣區主責,縣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負責自然村(組)道路建設的組織和管理,建立健全質量、進度、資金、安全等管理制度,落實建設計劃、補助政策、招投標、施工管理、質量監管、資金使用、工程驗收“七公開”制度,接受社會監督。
《辦法》要求堅持安全、經濟、適用、環保的理念,盡量利用原有道路進行改建,對交通量較小、建養條件困難、高寒高海拔、環境敏感等地區,因地制宜合理選用技術標準和路面形式,鼓勵應用新技術、新材料、新工藝、新設備,提高建設質量;對自然村(組)通硬化路建設實行“以獎代補”,形成競爭激勵機制;加大配套資金籌措力度,加強建設項目從開工到竣工的跟蹤審計工作,實現自然村(組)通硬化路建設資金審計全覆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