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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江西省交通運輸廳印發《江西省促進贛江航運業發展扶持方案》(簡稱《方案》),對贛江內河散雜貨和集裝箱運輸業進行扶持,旨在推動大宗貨物和中長距離貨物運輸向水路有序轉移,構建以九江港、南昌港為中心,覆蓋贛江沿線港口的水路運輸網絡。
《方案》提出,針對開通或穩定運行贛江龍頭山航電樞紐上游散雜貨航線的航運企業,給予定額扶持獎勵,年度獎勵總額不超過1600萬元。
具體來看,對于開通九江港或南昌港至宜春港航線,每年至少開行44個航次,年載貨量6.6萬噸以上的航運企業,每家航運企業給予不超過15萬元的扶持獎勵,獎勵總額不超過300萬元;對于開通九江港或南昌港至吉安港航線,每年至少開行22個航次,年載貨量2噸以上的航運企業,每家航運企業給予不超過40萬元的扶持獎勵,獎勵總額不超過800萬元。
根據《方案》,對于開通或穩定運行贛州港、吉安港、宜春港至南昌港或九江港往返集裝箱航線的航運企業,按每標箱不超過100元給予扶持獎勵,年度獎勵總額不超過500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