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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山東省交通運輸廳印發《山東省交通運輸信用管理辦法》(簡稱《辦法》),進一步規范信用信息采集與歸集的原則和內容,明確對交通運輸公共信用信息實施目錄制管理,并對交通運輸信用信息的內容、采集主體、歸集方式及安全管理作了要求,努力構建守信激勵、失信懲戒的良好營商環境。
《辦法》明確了交通運輸信用信息公開與共享原則、機制與公開期限、保密要求和異議處理流程等。山東省交通運輸主管部門將建立并完善跨部門、跨領域、跨地區的信用信息共享機制,根據信用信息目錄和共享要求,向全國交通運輸信用信息共享平臺、山東省公共信用信息系統和交通運輸相關業務系統提供共享數據。
根據《辦法》,山東將交通運輸行業信用等級劃分為5個等級,對信用主體實行一年一次的定期評價,實施差異化分級分類監管。對于信用狀況良好的信用主體,山東省交通運輸主管部門將在行政審批和項目核準時,提供“綠色通道”“告知承諾”等簡化辦理、快速辦理的便利服務;在日常監督管理和專項檢查中,合理降低抽查比例、減少檢查頻次;對于嚴重失信行為主體,依法依規公開主體相關信息,依照有關失信懲戒措施清單采取相應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