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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福州市水路運輸事業發展中心首次推出“我要光租內河船舶營運”一件事審批服務,業務申請人可一次性完成光船租賃證明書、船舶國籍證書、船舶最低安全配員證書、船舶營業運輸證的申領。
據悉,該業務將“光船租賃登記、船舶(臨時)國籍證書核發、船舶最低安全配員證書簽發、船舶營業運輸證核發(含省際普通貨物運輸船舶、省內水路運輸船舶、外商投資國內水路運輸船舶)”四個行政審批事項整合成“一件事打包辦”,是福州市水路運輸事業發展中心為進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優化營商環境,積極探索創新出的高效便民服務新模式。從此,該業務申請人只需一次性填寫申請表,提交一份申請材料,由一個窗口受理統一初審后,再通過電子或紙質形式將申報業務、申報信息、申請材料統一分發至有關審批服務各部門進行協同辦理。
“我要光租內河船舶營運”一件事服務,將審批所需材料由原有的39份減少至10—15份,并支持將該服務所產生的電子證照作為辦事材料,免去申請人必須反復提交證照的原件和復印件的繁瑣事項。同時,按規定的行政審批程序辦理完成后,所申領的證書也會一次性快速送達申請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