應納稅所得額是交錢還是退錢?
應納稅所得額是交錢。應納稅所得額指的是依照稅法規定明確納稅人在相應時期所取得的全部應稅收入減去在該納稅期內依法容許減去的各類支出后的余額,是計算個人所得稅稅額的重要依據。
應納稅所得額計算公式
直接計算法
應納稅所得額=(收入總額-不征稅收入-免稅收入)-各項扣除金額-允許彌補的以前年度虧損
間接計算法
應納稅所得額=利潤總額±納稅調整項目金額
企業的收入總額包括以貨幣形式和非貨幣形式從各種來源取得的收入,具體有:
銷售貨物收入;
提供勞務收入;
轉讓財產收入;
股息、紅利等權益性投資收益;
利息收入;
租金收入;
特許權使用費收入;
接受捐贈收入;
其他收入。
納稅人以非貨幣形式取得的收入,應當按照公允價值確定收入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