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了定金后悔了怎么辦?
首先,小編想舉個例子來開頭:劉小姐最近很氣憤,平白無故,5萬塊沒有了,還沒處說理去,怪就只能怪自己缺乏經驗。
劉女士年初想購房,看上了某區的一套房子,禁不住售樓小姐的游說,準備只用向銀行貸款的形式支付首期款。但是交了5萬塊的定金之后,劉女士再不能進行下一步,因為她已經被拒貸了。
劉女士馬上致電開發商,要求終止購房,返還5萬定金。但是開發商一口回絕,最可怕的是,劉女士起訴也沒有用,只能吃這個啞巴虧。為什么?
因為在購房的認購階段,支付的如果是訂金,這個“訂金”是沒有法律約束力的,也就是可以返還。然而“定金”就不一樣了,在認購書階段,交的是定金,就是必須要買了,不買就要承擔違約責任。
也就是說,交了定金后悔了怎么辦?很遺憾,如果是因為自身原因而不想買房的,那么就屬于買方違約,定金是不退的。
買房定金在什么情況下能退?
1、就合同主要條款未達成一致意見的
如果認購協議對商品房的面積、價格、朝向等主要條款里沒有明確約定,且后來開發商與購房人又未能就這些主要條款等協商一致,從而未能簽訂商品房買賣合同的,那么開發商應當將定金返還給購房人。
因為商品房買賣合同之所以沒能簽訂,是由于雙方未能就合同的主要條款達成一致意見,并不是購房人單方違約而造成。
2、對于補充協議未協商一致的
當事人雙方簽訂補充協議的,如果雙方在誠信、平等的原則下繼續進行了磋商,只是基于各自利益的考慮,就無法補充協議達成一致表示的意思,而導致購房合同不能訂立的,則屬于不可歸責于雙方的原因。這樣一來,購房者就有權力要求開發商返還定金。
買房交認籌金注意事項?
1、“認籌”樓盤大多沒有預售許可證。搞“認籌”的樓盤幾乎都有一個共同特征——沒有取得《預售許可證》。很多樓盤是在建設過程中就開始了認籌的,那個時候房子預售許可證估計還沒有辦下來呢。
2、故意控制房號、制造熱銷假象。不少開發商及代理商在“認籌”時,往往故意控制房屋銷售的數量。知情者打了一個比方,有些樓盤往往只放出1/3的房屋,這1/3的房屋銷售完了之后就對外聲稱“全部售罄”,從而故意制造樓盤熱銷的假象。
認籌金可以退嗎?
1.在沒有簽訂任何條款的時候,認籌因不具備法律效應,購房者在認籌過程當中所交的“誠意金”、認籌金是可以退還。而在認購和簽訂正式買賣合同時,購房者就需要仔細確定,防止有損害自己合法利益的行為條款出現,簽訂任何條款是也要看清楚,要留心眼。
2.需仔細查看合同,是否有約定:如開發商在認籌協議上約定,購房者將來由于個人原因不再購房,那么認籌金就不會退還;或是否認同直接將認籌金轉為定金。按照法律規定,若買家不履行合同,無權要求返還定金,開發商不履行合同的,應雙倍返還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