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國統一大市場是什么意思?
國內統一大市場指的是在全國范圍內,在充分競爭以及由此形成的社會分工基礎上,各地區市場間、各專業市場間形成了相互依存、相互補充、相互開放、相互協調的有機的市場體系。
在這種市場體系下,商品和要素,在各行業、各地區間自由地、無障礙地流通或流動,市場封鎖、地方保護等現象基本消除,從而實現資源在全國范圍內順暢流動和優化配置。
就目前來看,引起市場分割的因素有很多,主要包括自然和人為兩個方面。前者如氣候、自然資源、地理地貌特征等,后者如政府權力機構的行政壟斷和企業運用市場勢力的壟斷等。
因此,構建國內統一大市場,主要應該規制反壟斷行為,尤其是要限制行政壟斷行為的行使。它的基本原理是:因為商品和要素可以自由流動,因此地區間通常不可能存在除必要流通成本差異之外的價格差異,反過來可以說,商品或要素在國內各行業、各地區間自由地、無障礙地流通和流動,必將降低地區間的價格差異。
當地區間價格差異越小,也就說明市場摩擦(市場壟斷、市場封鎖、地方保護等現象)越小,市場的統一或一體化程度越高。
建設全國統一大市場的意義是什么?
加快建設全國統一大市場的目的,是全面推動我國市場由大到強轉變,為構建以國內大循環為主體、國內國際雙循環相互促進的新發展格局提供堅強支撐。
國內市場由大到強轉變后,應對外部挑戰將更具韌性,抗風險沖擊能力更強。
我國有14億多人口,具有超大規模市場優勢。 但地方保護和封閉小市場的存在,會成為制約經濟循環的關鍵堵點,讓我們超大市場規模的優勢,無法得到充分發揮。
因此,加快建設全國統一大市場這份文件 要用“立破并舉”的“加減法”來破除各種自我小循環和地區封鎖,使生產、分配、流通、消費各環節更加暢通,達到“乘除法”的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