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各種會計專用印章采用"專人使用,專人保管,專人負責"的辦法.啟用前領用人員必須在會計專用印章使用保管登記簿上記載啟用日期并簽章,人員調換時必須辦理交接手續.
2、各種會計專用印章應嚴格按照規定的范圍使用.業務印章使用人員臨時離開崗位時,應做到人離章收,不得私自授受會計專用印章.
3、各種會計專用印章停止使用,要在會計專用印章使用保管登記簿上注明停止使用的日期和原因.封存后的印章要統一保管和統一銷毀.聯行專用印章和匯票專用章(鋼印)停止使用后,要逐級上交至頒發部門統一銷毀.
4、會計專用印章使用保管登記簿由會計主管保管.
怎樣辦理印章的掛失
通常新公司去銀行開戶前都需刻制3枚印章,即公章,財務專用章和法人專用章.這兩枚印章在銀行是預留印鑒的,通常有幾種情況需要更換新的財務印簽,如印章磨損,單位名稱變更、公司法人代表變動等.
印章遺失后應及時與開戶行聯系更換新的印簽,公司應出具公函,填寫更換印鑒申請書,由開戶行辦理印鑒更換手續.遺失法人專用章的由開戶單位備函證明,經銀行同意后按規定辦法更換印鑒,并在新印鑒卡上注明情況.
刻補需要資料:
1、營業執照副本原件及復印件;
2、法人授權委托書及有效身份證明復印件;
3、經辦人有效身份證明原件及復印件;
4、變更名稱的企業需要加持工商局核發的《名稱變更通知》原件及復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