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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江蘇省交通運輸廳印發《江蘇省數字交通產業園認定標準(試行)》(簡稱《認定標準》),同步啟動2023年度數字交通產業園申報認定工作,激勵地方推動交通運輸領域數字經濟產業集聚,促進數字交通建設應用及產業發展。
江蘇鼓勵各地按照“結合發展需要、突出自身優勢、聚焦重點產業”的思路,在具備相關基礎條件和市場需求的前提下,建設數字交通產業園、產業基地,構建具備較強市場競爭力的數字交通產業集群和產業鏈,打造江蘇數字交通品牌。
《認定標準》設置了產業園建設基礎情況、產業結構及支撐能力、創新生態建設及政策措施等4個方面14項評價指標,對產業園年產值、入駐企業數、骨干企業營業收入等核心指標進行量化,并作為約束性條件。其中,產業園年產值蘇南園區不低于1億元,其他地區不低于6000萬元;蘇南園區入駐企業應不少于20家,至少1家主營業務收入達到2000萬元,其他地區可適當放寬。
江蘇交通鼓勵以企業為主體開展數字交通產業園建設。產業園建成后,企業入駐且生產經營情況符合認定標準的,由產業園建設或運營主體提出申請,經所在設區市交通運輸局審核后報送省交通運輸廳。江蘇交通將組織專家對照認定標準評價指標進行實地評估,每年對相關情況進行考評,實施動態管理,考評合格的將予以支持,考評不合格的將退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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