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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人死亡、5人受傷……近日,一城際公交車在行駛過程中發生火災。經初步調查,起火原因為一乘客背包所攜帶的鋰電池電瓶自燃,由于火勢蔓延迅速,一些乘客沒能及時逃離。
悲劇令人痛心,也再次敲響安全警鐘。從技術原理來看,鋰電池主要依靠鋰離子在正負極之間移動實現充放電,爆炸最主要原因有過充和短路兩大類。而具體到現實應用中,一旦外界因素導致電池溫度過高,也極易損壞電池隔膜引起短路。眼下正值酷暑,公交車內空間封閉、人員密集,且行駛過程中難免會有晃動碰撞,風險系數必然成倍提高。某種程度上,意外的發生也伴隨著必然性,相關責任人必須為此付出相應的法律代價。
因違規攜帶、放置電瓶所引發的事故時有發生。推著電動車進電梯,瞬間火光沖天濃煙彌漫;家里飛線充電突然起火,導致半個居民樓燒成廢墟……這么多“奪命時刻”、血的教訓為何換不來足夠重視?恐怕還是安全意識淡薄,僥幸心理作祟。即便事故就發生在身邊,也想當然地認為是他人使用不當,只要自己“加點小心就沒事”。對此,相關方面不斷增設管理辦法,各種條例也應時而出,但仍存在一些“死角盲區”。比如,電梯間可設置傳感器一旦發現問題就會發出警報,地鐵、高鐵等公共交通上也配有專門安檢人員,但公交、大巴等公共空間內,除了文字和廣播提醒“不要攜帶易燃易爆品”外,對這類“抱著電瓶就上車”的行為并沒有明確的排查、制止舉措。
公共安全是社會文明的鏡子,靠的是安全意識和安全治理。人人盡責,才有人人安全。大家要從自身做起,不心存僥幸,不為一時方便漠視公共利益,發現他人有相關危險行為及時制止。相關部門也要繼續收緊安全“高壓線”,從源頭上管好鋰電池生產、維修、改裝行業,避免不合格產品流向市場。除此之外,在各類公共場所,如何增設隱患排查手段、加強緊急疏散訓練等,都是需要思考的現實問題。
生命不能重來。每一次悲劇都當成為一堂社會公開課,多些慎重敬畏,少些滿不在乎,守護的是我們共同的平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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