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懷愛民之心,辦利民之事”。3月4日,申請執行人寧某某在收到賠償款后,特意制作錦旗送到了方城縣人民法院執行法官陳豪亮手中,感謝法院執行干警傾力執行和辛苦付出。
原來,寧某某申請執行張某某為交通事故責任糾紛一案,寧某某因交通事故被高位截肢,花費醫療費六十多萬,法院判決被執行人張某某及掛靠公司向寧某某賠償醫療費二十六萬多元,判決生效后,被執行人未履行義務。因醫療費花費巨大,寧某某一家人生活陷入困境。
寧某某遂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案件立案后,執行法官陳豪亮了解到寧某某的特殊情況,對該案件作為重點攻堅案件。監測到被執行人名下的拖掛車在寶豐縣一家焦煤企業拉貨,便組織干警迅速趕到現場,將車輛扣押,并迅速啟動評估拍賣程序,最終將拍賣款支付給申請人寧某某,解決了寧某某的燃眉之急。
錦旗雖輕卻是司法為民最好的見證,承載著當事人對法院的認可和期待。下步工作中,方城法院將繼續堅持和踐行能動司法理念,用及時高效、便民利民的司法服務舉措解民憂、紓民困、暖民心,著力把每一個案件辦成當事人滿意的案件。(供稿:程遠景 高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