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份信用修復證明書對我們來說太重要了,及時幫助我們修復了信用,打消了客戶顧慮,銀行貸款也批下來了,感謝法院!”近日,河南省新野縣人民法院執行局收到了來自企業當事人的誠摯感謝。 甲紡織有限責任公司(簡稱甲公司)與乙紡織有限責任公司(簡稱乙公司)是新野縣的兩家小型棉紡織公司,2020年6月1日,因生產經營需要,乙公司租賃甲公司的廠房及機器設備,后雙方因租賃費用產生糾紛,甲公司向法院提起訴訟,要求乙公司支付相應租賃費及違約金。案件經新野縣人民法院一審、南陽市中級人民法院二審后,甲公司持相應生效法律文書,向新野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執行案件立案后,經與雙方初步溝通,了解到雙方矛盾較大,甲公司已拖欠廠房所在的村組土地租賃費一年多,而乙公司已停產和拖欠工人工資長達一年之久。為切實解決兩家公司的實際困難,執行法官多次到現場了解情況。同時由該院執行局局長吳瑞峰牽頭,組成合議庭,對兩家公司遇到的問題進行綜合研判。經多次協商,雙方最后達成協議,按照二審調解書相互履行義務,乙公司支付廠房和機器租賃費后,雙方租賃合同繼續履行。至此,雙方的租賃合同糾紛順利化解。
可沒過多久,新野法院執行局接到了乙公司負責人的求助電話:“法官你好,我之前的執行案子已經履行完畢,但網上還是能查詢到案件信息,導致公司在銀行辦理貸款業務時受限,這可怎么辦?”
了解到企業困境后,新野法院迅速行動,第一時間為其出具了信用修復證明書,送達至當事人手上。證明中明確載明:“本案已執行完畢,本院已解除對被執行人名下賬戶的凍結,被執行人乙公司的信用已修復。相關單位在政府采購、招標投標、行政審批、政府扶持、融資信貸、市場準入、資質認定等方面,不應因本案對乙公司予以信用懲戒”。這一舉措不僅幫助企業及時修復了信用,也為企業在市場準入、融資信貸等方面提供了支持。(供稿:岑杰 趙曉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