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利息計算在我法律中的規定
利息的計算在我國相關法律中規定體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1.自然人之間的借款合同對支付利息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視為不支付利息。
2.個人借款約定的利率可以適當高于銀行的利率,但最高不得超過年利率24%,超過部分不受法律保護,未超過的部分屬于合法利息。
3.出借人不得將利息計入本金謀取高利。
4.借款人提前償還借款的,除當事人另有約定的以外,應當按照實際借款的期間計算利息。
5.借款雙方因利率發生爭議,如果約定不明,又不能證明的,可以比照銀行同類貸款利率計息。
在接待過程中難免會有利息計算的規定,需要注意借貸平臺的合法性和借貸合同有無漏洞。建議借貸還是去銀行辦理為妥。
二、利息計算和本金償還方式
1.遞減式還款抵押貸款。這是指先固定每個還款期所需償還的本金,然后以日息計算每期應付的利息。例如在第二個還款期時,從總貸款額中扣除已還的本金,以此作基數來計算本期應付的利息。因此,貸款人應付本息逐期相繼減少。
2.漸進式房屋抵押貸款。這種貸款是在償還期根據借貸人的收益水平規定合理的、不等的償還額,或每次還款額相同但還款的時間間隔逐漸變小。計算每分段還款期的還款增加幅度可由借貸雙方協商確定。
3.重新協議利率抵押貸款或滾動抵押貸款。這是指抵押貸款在還款期限內每隔3年、4年或5年,允許雙方重新協議抵押利率。有些金融機構將這種抵押形式與漸進式抵押貸款相結合加以運用,吸取二者各自的優點。
三、利息計算的基本常識
人民幣業務的利率換算公式為(注:存貸通用):
1.日利率(0/000)=年利率(%)÷360=月利率(‰)÷30
2.月利率(‰)=年利率(%)÷12
銀行可采用積數計息法和逐筆計息法計算利息:
1.積數計息法按實際天數每日累計賬戶余額,以累計積數乘以日利率計算利息。計息公式為:
利息=累計計息積數×日利率,其中累計計息積數=每日余額合計數。
2.逐筆計息法按預先確定的計息公式利息=本金×利率×貸款期限逐筆計算利息,具體有三:
計息期為整年(月)的,計息公式為:
1.利息=本金×年(月)數×年(月)利率
計息期有整年(月)又有零頭天數的,計息公式為:
2.利息=本金×年(月)數×年(月)利率+本金×零頭天數×日利率
同時,銀行可選擇將計息期全部化為實際天數計算利息,即每年為365天(閏年366天),每月為當月公歷實際天數,計息公式為:
3.利息=本金×實際天數×日利率
這三個計算公式實質相同,但由于利率換算中一年只作360天,但實際按日利率計算時,一年將作365天計算,得出的結果會稍有偏差。具體采用那一個公式計算,央行賦予了金融機構自主選擇的權利。因此,當事人和金融機構可以就此在合同中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