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長期以來,許多學校管理者打著調動師生積極性的幌子,在管理中習慣于用數據說話,以名次獎懲。在他們看來,量化評價是最科學的評價手段,學校的一切工作皆可以轉化為數據,教師的職業道德、學生的思想道德都可以通過評定,變成一堆冷冰冰的數字。學期結束時,名次一排,數據一擺,教師和學生都無話可說。
我曾經見過一所學校的《學生綜合素質評價方案》,該方案涵蓋了學生思想品德、日常行為、學業成績等方方面面的要求,并制定了嚴格的加分、扣分標準,其中就有拾金不昧的加分要求。據說,有個別學生為了給班級掙量化分,不惜把自己家的錢和物上交給學校。我們不禁懷疑,拿父母的血汗錢為班級贏得虛名,這樣的同學品德就高尚嗎?這種以量化為主要手段的評價方式是否真的科學?
9歲的小東(化名)在某小學讀3年級,一天放學后他在路邊撿到50元錢,馬上想到要把錢交給學校??尚|卻讓媽媽把50元錢換成10張5元的,想分10次交給學校,因為拾到5元錢交學校就可以給班級加5分。
拾金不昧是中華民族的傳統美德,9歲的小東拾到錢后首先想到是馬上把錢交給學校,說明這一美德已在小東心靈深處開花結果。但令人啼笑皆非的是隨后發生的事情,為了能給自已的班級多掙量化分,孩子竟然想出將錢分10次上交學校的主意,這似乎有點“黑色幽默”的感覺。透過這一現象,我們不得不拷問:許多學校正在實施的對教師和學生的量化管理、量化評價,難道連“道德”也是可以隨便量化的嗎?
對人的評價并不是什么都可以用數據說話,起碼人的道德素質是不能隨便量化的。比如甲乙兩名同學,在期末思想品德評定中,甲被同學們評定為90分,乙被評定為87分,你能保證甲同學就一定比乙同學思想素質高?我看未必。相差的這3分可能有許多人為因素和性格因素,有的孩子喜歡表現自己,在同學中人緣好,自然就能得高分,但思想道德素質不一定高;有的孩子性格內向,有時候還喜歡耍小脾氣,使小性子,自然得分就低,但思想道德素質不一定就差。
人的思想道德素質通常指潛伏于人心靈深處的道德感、責任感等,它往往通過人日常恒久的行為或在關鍵時候表現出來。因此,評價人的思想道德素質不能僅僅用量化手段,強而為之有時會適得其反。
其實,用量化手段評價人的思想道德素質也是最簡單、最不負責任的做法,道德評價不是一件簡單的事情,絕不能以量化了之。道德評價的關鍵在于科學的引導,有效的規范,既要讓學生知道做什么、怎樣做,又要讓學生知道為什么這樣做,從而真正使道德信念深入學生的心靈深處,轉化為學生的日常行為,而不在于名目繁多的扣分、加分政策。
《論語》中有這樣一句話:“子曰:導之以政,齊之以德,民免而無恥。導之以德,齊之以禮,有恥且格。”意思是說,靠行政命令來引導,用刑法來震懾懲戒,那么,老百姓雖會想免于刑罰但不懂羞恥;用道德來引導,用禮節來規范,老百姓就會有羞恥心并且心悅誠服。治理國家是這樣,對學生的道德教育和評價不也是這樣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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