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電視劇飛天獎評獎規則
參評作品為上一年度由廣播電視行政主管部門批準設立的電視制作單位攝制的、在全國地市級(含)以上電視臺播出的電視節目,經過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有關藝術領導部門推薦選送。頒獎典禮暨文藝晚會,除第十七屆(1997年)在鄭州舉行,第十九屆(1999年)在長沙舉行之外,其他各屆都在北京舉辦。
據制片人王立君介紹,按“飛天獎”慣例,由該年度獲獎最多、影響最大的電視劇制作單位所在地政府承辦頒獎典禮暨文藝晚會。評委會成員由有成就的電視藝術家及有關方面的領導和專家組成。
評獎方法為:按篇幅和題材分為長篇電視劇(9集以上,含9集)、中篇電視劇(3-8集)、短篇電視劇(1-2集)、少兒連續劇、少兒短篇電視劇、戲曲連續劇、戲曲短篇電視劇,分別評出一、二、三等獎。
還有“電視短劇獎”、“合拍電視劇獎”、“譯制片獎”以及各單項獎,包括“優秀編劇獎”、“優秀導演獎”、“優秀攝像獎”、“優秀美術獎”、“優秀照明獎”、“優秀剪輯獎”、“優秀音樂獎”、“優秀音響獎”、“優秀男、女演員獎”等。
中國電視劇飛天獎
中國電視劇飛天獎(原名:全國優秀電視劇獎)暨星光獎,是中國官方的電視劇最高獎項,為電視類的“政府獎”,創辦于1980年,1981年開始評第一屆。
中國電視劇飛天獎由國家新聞出版廣電總局(原中國廣播電影電視部)主辦,為電視類的“政府獎”,是對上一年(或兩年度)電視劇思想藝術成就的一次檢閱和評判。從2005年,改為兩年一屆,是國內創辦時間最早,歷史最悠久的電視獎項。與中國電視金鷹獎隔年舉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