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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25日,桐柏縣人民法院多元解紛化解中心成功調解一起離婚后財產糾紛案件,實現了案結、事了、人和。
王某某與張某某于2020年登記結婚,后因性格不合、家庭瑣事等經常發生爭執,2023年9月在民政局協議離婚。雙方對共同財產的處理進行了協議約定,其中張某某應在雙方辦理離婚證件結束當天一次性支付王某某補償款22萬元。辦理離婚手續后,經王某某多次催要,張某某僅支付3萬元補償款,下欠19萬元未予支付。王某某于10月16日起訴至桐柏縣法院,要求張某某立即支付補償款。
桐柏縣法院訴訟服務中心在征詢王某某同意后,將案件轉至多元解紛化解中心進行調解,中心特邀調解員了解案情后,抽絲剝繭,沉著應對,及時聯系張某某,耐心與雙方當事人溝通,引導換位思考,經過勸解,雙方達成調解協議,約定張某某于10月25日前支付王某某補償款19萬元。后經回訪王某某,張某某已將補償款全部支付完畢,糾紛得以妥善化解,王某某對調解員的工作連連稱贊。
近年來,在辦理婚姻家事糾紛案件時,桐柏縣法院堅持多元糾紛理念,能調則調,積極回訪,注重矛盾實質化解,做好司法便民惠民工作,不斷提升人民群眾司法獲得感和滿意度。(供稿:徐明明)